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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.上海自由經濟區的合作與互利 - 臺北產經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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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.上海自由經濟區的合作與互利

兩岸最近一年皆以設立自由經濟區促進經貿進一步自由化。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於2013年9月底提出總體方案,於201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,2014年7月25日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已正式通過,並於8月1日正式施行。

另臺灣的自由經濟示範區,則於2013年8月啟動第一階段開放,將不涉及法令修正部分先行啟動,設立六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,第二階段涉及法令部分的擴大開放,則於2013年12月提出「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(草案)」送立法院審查,待立法院審查通過即可施行,示範區條例施行之後,地方政府將可申設示範區,進一步達成全臺成為自由貿易島的目標。

兩岸產業合作已行之有年,並為兩岸經濟發展有其重要貢獻,若能進一步藉由示範區與上海自貿區的區對區合作,進行優勢互補,將可透過區對區合作,達成經貿自由化及深化兩岸產業合作的目標,而臺北市與上海市的交流經驗,亦可透過區對區合作強化雙方產業合作模式。

因此,以下將從臺灣示範區及上海自貿區產業發展重點、合作契機進行探討,最後提出區對區合作及臺北‧上海自貿區合作之建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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